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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>法律咨询> >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认定

离婚时共同财产的认定

作者:admin添加时间:2014-12-11 09:24:49浏览:3050 分享

问: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?


答: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之规定: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;

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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